近日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發布一批歷史城區內老建筑的修繕更新批前公示。
市南區: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最新發布了《山西路23號改造工程項目批前公示》。
根據《四方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青島歷史建筑與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導則》的要求,市南區政府組織編制了此項保護更新方案,已通過專家評審及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對此項目實施保護更新,實現建筑活化利用。
市北區: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還發布了《市北區四方路歷史文化街區C14、C15地塊(芝罘路60號、易州路8號、博山路19號)修繕更新批前公示》。
根據最新規劃,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要求,為加快推進歷史城區保護更新,擬對市北區四方路歷史文化街區C14、C15地塊中3棟建筑(芝罘路60號、易州路8號、博山路19號)進行修繕更新,均為傳統風貌建筑。
項目設計是在深入理解城市文脈、尊重建筑歷史文化價值的基礎上,按照原真性與可逆性的歷史建筑修復原則,做好了保護與有機更新的統一, 盡可能恢復建筑原有風貌的同時,對建筑進行最小干預的改造。同時建筑使用功能上考慮了建筑修繕后產業導入的要求,為歷史建筑活化利用后,產業導入提供載體,創造條件。
同時公示的還有市北區上海路49號、吳淞路29號甲、武定路3號甲-7號、陵縣路16號、陵縣路2號乙、丙、膠州路178號,位于市北區館陶路歷史文化街區、四方路歷史文化街區、上海路-武定路歷史文化街區周邊區域。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要求,為加快推進歷史城區保護更新,擬對市北區上海路49號、吳淞路29號甲、武定路3號甲-7號、陵縣路16號、陵縣路2號乙、丙以及膠州路178號建筑進行修繕更新,均為傳統風貌建筑,總面積約7663. 54平方米。
項目設計是在深入理解城市文脈,理解建筑的基礎上,按照原真性與可逆性的歷史建筑修復原則,做好了保護與有機更新的統一,盡可能恢復建筑原有風貌的同時,對建筑進行最小干預的改造,同時建筑使用功能上考慮了建筑修繕后產業導入的要求,為歷史建筑活化利用后,產業導入提供載體和創造條件。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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