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利用遠程多方庭審系統審理一起刑拘直訴案件,僅用了10分鐘即審理完畢并當庭宣判,實現了對案件當庭發訴、當日開庭、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據了解,2020年5月23日晚上10時30分許,王某醉酒后駕駛一輛機動車與對向行駛的機動車相撞致兩車受損。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王某拒不到案,后被抓獲。經鑒定,在送檢的王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06mg/100ml。王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其諒解。庭審中,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予懲處。據此,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據介紹,刑拘直訴制度是指對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公安機關經犯罪嫌疑人同意,對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請審查批準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在偵查終結后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刑拘直訴制度有效簡化了刑事案件辦理程序,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案效率,也讓受害人在短時間內盡快獲得案件賠償,有利于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推動輕刑案件辦理駛入“快車道”,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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