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一起訴前調字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通過對還款協議書進行賦強公證成功化解,充分發揮了公證參與司法輔助的積極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據了解,2018年2月,某銀行與潘某簽訂了一份個人貸款合同,約定潘某向該銀行貸款人民幣48萬元,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潘某以其名下一處房產為上述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約定了違約責任。雙方簽訂合同后,該銀行依約向潘某發放貸款,后潘某多次逾期未按約還款,該銀行向即墨法院提交了網上立案申請。
即墨法院立案庭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該案委派給駐院特邀調解組織青島市市中公證處進行調解。在訴前調解階段,雙方了解到賦強公證與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同樣的執行效力,賦強公證不僅費用較低、簡易便利,還可以大大減少維權的時間成本。經過公證人員調解,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通過賦強公證方式解決糾紛。
推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工作,是即墨法院進一步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加強訴源治理的一項重要舉措。青島市市中公證處自今年3月入駐即墨法院以來,已成功調解糾紛59件。
即墨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司法作風能力提升年”和“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等活動要求,加強對“訴前調解+賦強公證”模式的應用,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不斷提高群眾司法獲得感與滿意度。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安睿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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