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申請人李某將一面印有“為人民排憂解難,做人民滿意公仆”字樣的錦旗送到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王萌手中,感謝法官不到20天為他討回17萬余元房屋租金及違約金等費用。
送錦旗現場
2018年10月,李某與潘某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2020年4月至11月,潘某未如約支付租金,李某催要未果,通知潘某解除合同。后經仲裁裁決,潘某支付李某房屋租金及違約金等費用17萬余元。但潘某未履行義務,李某向李滄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立案后,李滄法院執行法官王萌立即查控凍結了被執行人潘某銀行理財產品4萬元,并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秉持善意執行的理念,法官積極與潘某進行溝通,詢問其困難,敦促其履行義務。得知潘某對仲裁裁決不認可,法官找準癥結,耐心釋法明理,讓其認識到仲裁裁決作為生效法律文書的效力,并講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將被采取“失信黑名單”“限高”、罰款、司法拘留等懲戒措施。經過反復溝通敦促,潘某最終將案款打到了法院指定賬戶。同時,法官克服疫情影響,與銀行聯系,線上線下協作,及時完成了案款扣劃與發放,該案不到20天即全部執行到位。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大力推進“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堅持善意執行理念,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提升執行案件效率和效果,把每一起案件作為作風能力提升的現實檢驗,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又快又好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清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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