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現場公證、出具‘賦強文書’、撤訴,一氣呵成!” 5月24日,膠州市人民法院聯合膠州市公證處、金融機構共同化解5起總標的額達50余萬元的金融糾紛,這標志著膠州法院強化訴源治理工作,全面開啟“賦強公證”的多元解紛模式。
據了解,當天調解的5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均在訴前調解階段。借款人向銀行借款后,在履行過程中因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履約能力,還款多次逾期。銀行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剩余全部貸款本息。案件導入訴前調解后,經了解,借款人還款意愿強烈,但是無力全額償還貸款本息,希望分期履行。膠州法院金融保險團隊劉克艷法官指導人民調解員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線上方式交換證據、溝通調解意見。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案件指派給入駐膠州法院的特邀調解機構膠州市公證處進行公證調解。在膠州法院的主持下,5名借款人均與銀行達成了和解協議。膠州市公證處現場對雙方當事人的和解協議內容進行了公證,并當場出具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銀行也隨之撤回起訴。
“賦強公證”是一種通過公證方式賦予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的解紛機制。通過公證程序對債權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督促債務人履行公證債權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經過公證的文書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利于促進糾紛解決資源的優化配置,減少訴訟。
“賦強公證”主要的特點是“多、快、好、省”?!岸唷笔侵纲x強公證能夠發揮公證員的專業優勢,協助法院共同化解更多的糾紛;“快”是指賦強公證能夠在發生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快速進入法院的執行程序,最大限度挽回債權人的損失;“好”是指賦強公證能緩解矛盾雙方對立情緒,減輕對信譽的影響;“省”是指賦強公證大大節省債權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下一步,膠州法院將結合“司法作風能力提升年”和“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等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加強對“訴前調解+賦強公證”模式的應用,推動金融糾紛實質性化解,為膠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保障。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朱海龍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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