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一)享受政策主體范圍
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1.因疫情防控政策性原因關閉、停產(業),土地、房產停用的。對其停用的土地、房產,從停用之日起,在政府規定的時限內可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2.承擔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任務的。對其承擔政府任務的土地、房產,在承擔政府任務期間可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依據、范圍、期限、金額等)、《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2.申請減免稅的土地、房產權屬證明資料。納稅人已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登記中準確錄入《不動產權證書》信息的,不需提供。
3.因疫情防控政策性原因關閉、停產(業),土地、房產停用的,應提供土地、房產停用的情況說明。
4.承擔區(市)級以上疫情防控政府任務的納稅人,應提供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或相關資料。
(三)辦理具體流程
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困難減免稅申請,凡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稅務機關即時受理申請,并按照申請困難減免稅所屬期的稅收政策執行。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處室、聯系電話
市稅務局財產行為稅處,聯系電話:0532-8393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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