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持續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針對涉民生、小標的和“終本”案件開展集中化解工作,期間派出執行干警22人、警車6輛,拘傳被執行人10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5件,執行到位金額102000元。
案例一:被執行人被拘傳主動求和解
王某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涉案金額38000元。劉某在判決生效后仍不履行義務。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傳喚劉某到庭,劉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執行干警對其住所進行摸排蹲點確定其在家后,決定上門拘傳。
7月26日早晨6時30分,執行干警到達被執行人劉某住處,多次敲門并對屋內喊話,劉某終于開門。執行干警亮明身份、講明來意后將其強制拘傳至法院。到法院后,劉某迫于執行威懾,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支付王某15000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
拘傳一名被執行人到場
案例二:被執行人被拘傳當即履行義務
孫某與王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王某支付孫某租賃費28000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拒絕履行,孫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多次與王某溝通,王某仍拒絕支付租賃費。
7月26日上午8時,即墨法院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王某的單位,依法將王某拘傳至法院。期間,執行干警耐心勸導王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迫于執行壓力,王某申請適度減免租賃費。經過執行干警協調溝通,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孫某的同意下,被執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孫某2萬元。至此,本案成功執結。
案例三:法院“動真格”被執行人“秒慫”
2012年至2013年間,隋某雇傭楊某從事海參養殖工作,拖欠楊某工資16000余元。多次催討無果后,楊某將隋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隋某承諾分4期還清拖欠的工資。但達成調解協議后,隋某未按期支付,且拒接楊某的電話。無奈,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窮盡所有執行措施,未發現隋某有可供執行財產,且多次上門拘傳也未找到被執行人隋某。楊某認為執行無望,但執行干警并沒有放棄,而是繼續查找隋某的財產線索。在獲取隋某的配偶在某小區內開超市的財產線索后,執行法官決定上門拘傳。
8月2日一早,執行干警到達該超市,因隋某未在店內,執行法官向隋某配偶釋明拒不履行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斑@回法院是動真格了!”隋某得知此事后,迫于執行威懾遂足額向楊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資。
案例四:被執行人被拘傳忙籌錢還款
2022年,鄒某駕駛他人車輛將吳某撞傷后逃逸,交警部門認定鄒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經法院判決,鄒某賠償吳某各項經濟損失3萬余元。因鄒某未按時履行,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聯系鄒某,鄒某均未履行義務。
8月2日清晨,執行干警到鄒某家中將還在睡夢中的鄒某叫醒,依法將其拘傳至法院。經執行干警釋法明理,鄒某表示想與申請執行人吳某協商并盡力籌錢。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下一步,即墨法院將持續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聚焦“終本清倉”, 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努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安睿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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