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12月26日早晨5時,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全體執行干警兵分五路,奔赴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平度市等地,開展“藍色風暴”冬暖之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當天,李滄法院拘傳被執行人11人,司法拘留3人,執結及促成和解案件6件,執行到位金額133000元。
一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被拘留
老賴拒不履行義務被拘留
王某、王某某父子二人與劉某合伙做生意,因發生矛盾,劉某訴至李滄法院。法院判決:王某、王某某支付劉某投資款45萬元及利息。執行立案后,被執行人王某、王某某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近日,李滄法院執行法官掌握了被執行人王某的行蹤線索。
當天早晨5時30分,李滄法院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王某的住處,經敲門詢問確認王某在屋內,但幾經勸說后王某仍拒不開門,執行法官果斷強制開鎖,將其拘傳至法院,并反復進行釋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仍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執行人怕被拘留求和解
遲某以企業經營周轉為由,陸續向黑某借款255000元,雙方約定按月計息。因遲某未按期還款,黑某訴至李滄法院,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遲某分期還款。不料,遲某未按約還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雙方再次達成分期還款協議,但被執行人遲某又爽約,黑某要求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當天早晨,李滄法院執行法官趕到被執行人遲某的工作單位,后在平度法院的協助下將其拘傳,并告知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對其實施司法拘留。聽說要被拘留,遲某立即打電話聯系黑某協商履行事宜。最終,遲某當場履行1萬元,雙方就剩余款項達成和解。
被執行人送拘途中忙還款
張某某向張某出租機械設備并提供人工勞務,張某承諾于2022年12月底支付租賃費和勞務費等共計100500元,但至2023年張某某起訴時,張某仍欠50500元未付。判決生效后,張某拒不履行判決結果,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張某,敦促其支付款項,但其一直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張某某遂要求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當天早晨,李滄法院執行法官來到張某住處,其仍以種種理由拒絕履行義務,執行法官決定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并對其進行釋法明理,著重向其闡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在送拘途中,張某當場轉賬2萬元給張某某,并表示愿意分期償還剩余欠款,從而獲得申請人的諒解,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持續攻堅執行難題,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少艾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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