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妥善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據了解,2019年12月3日,黃島法院受理原告張某訴被告王某離婚糾紛一案。2020年2月18日,經法院調解,張某與王某自愿離婚,并約定婚生女張某某隨父親張某生活,王某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支付至張某某年滿18周歲。因王某長期未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的銀行賬戶采取凍結措施。同時,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王某給付撫養費,王某均以“沒有錢,等等再給”為由推脫。執行法官當即告知拒不支付撫養費將面臨司法拘留等嚴重后果,但其仍置若罔聞。隨后,在申請執行人張某的配合下,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王某的工作單位,經執行法官反復說服教育,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支付了2年的撫養費12000元,并表示今后將承擔起做母親的責任,按時支付撫養費。
今年以來,黃島法院以開展“司法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為契機,積極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通過創新機制,加大執行力度,織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網,積極回應群眾司法訴求,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袁琦 劉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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