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的不斷發展,結合移動設備、互聯網的發展出現了諸多新的形態和渠道,金融的問題不再是簡單業務上的借貸,也不再是傳統金融機構獨自經營。從金融發展上而言,當形態出現多樣性時,問題也隨之而來。
過度的擴張與爭搶流量,導致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出現了嚴重的問題。現階段,金融產品不再是“高大上”的產品,出現了只抓營銷、片面宣傳,不重視信息披露和風險管理等問題。
不僅僅是“3·15”,從各大第三方投訴平臺,以及媒體持續不斷的曝光中可以看到,近幾年關于金融的投訴、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越來越多。
用流量做金融可能損害消費者利益
從金融業務來看,傳統的金融服務只是建立在簡單的借貸形式之上。儲蓄、國債是常見的理財產品。貸款類則更加的單一,個人的住房貸款、企業的抵押貸款是主要的貸款品種。傳統金融機構對于個人信用貸款之前沒有放開,消費貸款是近5年才出現的產品。
互聯網金融的加入,確實能滿足人們的金融需求。很多的企業也看到了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機會,目前大部分的互聯網公司都紛紛布局金融業務,甚至圍繞自身產品創建了金融生態。根據現在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情況來看,大多數還是集中在企業金融業務上。
從理財方面來看,針對傳統金融機構,大多數的投訴集中在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中,還有保險公司銷售的保險產品。大部分的金融消費者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本金損失,也有的是因為到期后利息跟產品說明中的不相符。
對于互聯網金融和新興金融來講,理財騙局成了大家投訴的對象,很多金融消費者直接血本無歸。
從貸款方面來看,投訴集中在消費分期、砍頭息、套路貸等。問題比較集中,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新興金融上。
金融亂象最主要的還是在涉及金融消費者中,比如金融詐騙、高利貸等問題。當“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相關的投訴也會達到高峰。
當金融變成了流量生意,就變成了看量不看質的商品。
過度爭搶流量失去對金融消費者保護
進入流量時代的金融,更多的是通過廣告宣傳的方式來進行獲客,大量地對流量進行轉化,從而達到營銷的目的,為了爭搶客戶失去的是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為了吸引人,很多機構采用了片面宣傳,對于所銷售的商品、借貸產品只說好的,不說壞的?;蛘?,宣傳商品與事實嚴重不符。
從理財市場的角度來講,有些金融機構違反了資管新規,對于理財產品進行了“保本保息”“兜底”的宣傳。廣告上說得天花亂墜,投資者一看不買簡直就是吃虧上當,不能錯過。但實際上卻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到了兌付的環節,保本保息也沒有了,之前說的如何安全反倒成了一地雞毛。
從借款角度來講,有些現金貸公司對借款人進行套路貸,宣傳得挺好,沒利息、沒違約金,甚至打出了免息的廣告。結果借款人借錢后才發現,砍頭息、套路貸、高利貸,三者全有。不還款還給你打個騷擾電話,進行暴力催收。
所以,失實的營銷,片面的宣傳,先吸引人再轉化的戰略,讓金融消費者很受傷,只追求利潤和應收,忽視了金融本質,也是金融從業者不負責任的表現。
金融消費者要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隨著理財市場產品的“同質化”加劇,各方的競爭愈演愈烈,對于流量的獲取也進入一個常態化。
在消費者保護中,知情權是消費者重要的權利之一。也就是說,我得明白買的什么?這個產品是什么,但是,大多數的金融機構、私募基金公司、三方理財銷售公司,對于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做得不到位。很多投資者去銀行買理財產品,或者通過各種互聯網渠道購買理財產品,對于理財產品的本質、屬性、投資標的都不了解。
所以,在后期的產品兌付、產品清算中出現了大量的風險,很多投資者是“被忽悠”購買的理財產品。
在銷售過程中,金融機構對于這種重要信息,只字不提,只告訴投資人產品形態、產品規模、利率、不對外披露產品要素、投資標的,讓投資者兩眼一摸黑。這不僅僅是違反了資管新規、銀行理財新規中對于投資者保護的相關條款,更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消費者知情權。
門檻的不斷降低,也讓整個市場“魚龍混雜”。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很多機構針對老年人制定了特殊的方案,開始針對老年群體進行流量收割。有句話調侃道:得大媽者得天下,拿下大媽就等于拿下全世界。
流量時代的金融不要只記住獲取和轉化,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才是首要的任務,不能讓金融消費者總受傷,總是投訴無門。
市場、監管、從業者本身這三者都應該保護金融消費者。
監管機構應該出臺更嚴格的措施,對金融消費者進行保護,也需要這些措施來約束金融從業者,不得進行片面宣傳和“惡意收割流量”。并且,要建立以監管為主導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長效機制,隨著金融方式的不斷變化,原有的機制已顯落后,央行、銀保監會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還要從具體業務形式和金融形態上進一步細化。
作為金融消費者,金融本身帶有的風險屬性值得所有人警惕,廣告宣傳不可全信,畢竟金融消費涉及我們自身利益和真金白銀,一定要慎之又慎。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高揚 實習記者 王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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