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向山東省農業農村廳移交海馬干 陳星華攝
為共同打擊違法,穩妥有序做好罰沒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移交、處置工作,12月3日,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與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在青島簽署罰沒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移交工作協作備忘錄。
備忘錄主要包括加強協作配合、明確各自責任、建立聯絡機制、建立移交處置信息通報機制、確定移交程序、建立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進出口企業規范管理、加強執法培訓業務交流全方位合作等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海關等部門依法沒收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應當交由野生動植物保護主管部門、海洋執法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域管理機構按規定處置,或者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交由相關科研機構用于科學研究。
根據備忘錄,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部門間執法工作協調機制框架下,三方將加強執法協作配合,發揮各自職能優勢,相互協助查辦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共同履行瀕危物種保護職能。同時,三方將加強對水生野生動物進出口企業的管理,對存在問題和涉嫌違法線索,及時組織開展聯合查處工作,加大對進出口水生野生動物的日常監管,規范企業健康發展。
此次備忘錄的簽署,是近年來三方深化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活動協作的具體體現,為三方履約監管深入交流與合作搭建平臺,有利于加大在執法工作上互相配合支持,妥善處理海關罰沒的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持續規范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利用長期有序發展,保護生態安全及生物多樣性。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李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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