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青島市著力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全年計劃建設人才住房10萬套,在青島市工作且無房的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人才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可按照不同人才層次標準申請人才住房。《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將于11月30日正式實施,《細則》的發布為青島市開展人才住房分配和評分排序工作提供了統一標準。
首次將港澳臺和外籍人才納入范圍
《細則》明確了人才住房分配對象范圍,根據人才在青工作方式,將分配對象詳細劃分為全職工作人才、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和柔性引進人才,并首次將港澳臺和外籍人才納入人才住房分配范圍。
人才住房分配對象范圍包括:(一)具有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青島市創新創業并做出貢獻的各類全職工作人才;(二)已在青落戶并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三)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申請租賃型人才住房
《細則》細化了人才住房申請條件,全職人才申請人才住房需按規定在青繳納社保(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僅需在青島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需在青落戶并與在青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同時,為使人才住房政策惠及更多青島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將租賃型人才住房申請條件放寬至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在青島市引進的重點產業和各類總部單位(含分支機構)全職工作并繳納個稅的人才。
其中,全職工作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在青島市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并按規定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應至少在青島市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租賃型人才住房可放寬至在青島市引進的重點產業和各類總部單位(含分支機構)全職工作并繳納個稅的人才;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啤⒈究茖W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本市員工10人以上;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萍耙陨蠈W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2.具有青島市戶籍;3.已與在青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柔性引進人才可申請租賃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符合《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人才規定,并持有《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或《山東惠才卡》;2.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協議,每年實際給付人才計繳所得稅不低于4萬元。
建立了全市統一的人才住房評分標準
《細則》突破簡單以學歷、職稱和技能水平劃分人才的模式,從人才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創新創業、薪酬水平、在本市工作及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及戶籍、配偶、急需緊缺情況等方面,對人才進行多維度系統考量和評分。分配順序按照各項分值合計,分數高者優先。
評分標準共設置3項一級指標,10項二級指標,27項三級指標。一級指標包括人才類別指標、人才輔助性指標和人才加分指標。人才類別指標包括專技類人才、學歷類人才、技能類人才和創業類人才,并特別設置了高級管理人才指標,主要體現了青島市鼓勵產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引進的導向。人才輔助性指標僅含人才在青繳納社保時長加分,主要考慮了人才在青工作時間以及指標的易得性等因素,并根據我市提出實施人才公寓政策的時間(2012年),設定最高計分時長為100個月。人才加分指標的設置主要考慮了人才的穩定性、急需緊缺情況以及市民的意見建議,包括配偶在青工作指標、戶籍情況指標、高層次人才指標、納入青島“未來之星”工程人才加分指標、博士后證書加分指標以及青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加分指標。
各指標分值的確定采取了專家問卷打分法和調研討論法。根據權重賦分的原則,確定人才類別指標和人才輔助性指標合計為100分,在此框架下進行指標的兩兩比較。經兩輪問卷打分和討論,確定人才類別指標滿分為90分,人才輔助性指標為10分。通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討論和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經反復調研論證,確定了各項三級指標分值。通過指標和分值的合理設置,既考慮了人才的穩定性和對青島的貢獻度,又兼顧了政策對高層次人才以及產業人才的吸引力,助力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以及產業化配置。
創新申報方式 簡化申請材料
青島市人才住房項目具備配租配售條件后,將由住建部門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和各區(市)政務網發布分配公告,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通過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人才住房申請受理和評分排序實現全程網上辦理。依托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系統將通過大數據共享方式自動獲取申請人有關信息,申請人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系統自動進行比對和評分排序。對于青島市大數據平臺無法自動獲取或與申請人目前情況不一致的信息,由申請人以誠信申報方式通過系統進行補充和上傳,實現全程網辦,最大限度方便人才。
《細則》還對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人才住房情況的處理辦法進行了規定。人才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配售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請黑名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細則》實施后,各區(市)以及自建人才住房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人才住房分配和評分排序工作,不得單獨劃定或提高申請條件。下一步,青島市將繼續聚焦人才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全面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讓人才“來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為加快推動創業城市建設,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提供堅實的服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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