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時滿鑫 宿敏) 當前,保險糾紛訴訟案件不斷增加,案件類型紛繁多樣,法律關系也日趨復雜。為更好地維護保險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梳理分析了青島法院2017-2019年審理的保險糾紛案件情況,指出發現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據悉,2017年-2019年,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受理的保險糾紛案件收案數和標的總額呈持續上升態勢,2019年的收案數和標的總額分別比2018年上升67.7%和63.8%,創歷史新高。
從收案類型看,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數量最多,約占保險糾紛案件總數的55%。其中,機動車保險糾紛在財產保險糾紛案件中占比超過80%,與車險在財產險中的比重相當。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約占保險糾紛案件總數的30%。保險人代位求償權、保險代理合同糾紛、保險費糾紛等其他案件共約占保險糾紛案件總數的15%。
近年來,青島中院與青島銀保監局、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共同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2019年,青島中院將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及其調解員錄入全國統一的“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一步發揮訴調對接機制的作用化解保險糾紛。2019年,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共受理各類保險糾紛1085件,成功調解287件,調解成功率26.45%。
保險糾紛案件主要呈現案件爭議焦點相對集中、部分案件事實查明難度大、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三大特點。
保險案件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損失認定、是否履行免責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利益認定等。
記者了解到,企財險案件雖數量不多,但標的額少則幾百萬、多達幾千萬。該類案件往往由火災引發,造成房屋、機器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等多類財產毀損。由于企業財務賬冊不規范、火災造成賬冊毀損、損失程度認定缺乏通用標準等原因,此類案件的損失認定難度較大,是當前保險審判的難點之一。
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產品日益增多,貨物運輸險、預約保險協議等新型保險產品糾紛開始出現。網絡投保、電子保單等線上電子保險業務引發的糾紛開始增多。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后主張代位求償權的案件逐年增多,因涉及不同的基礎關系,此類案件也成為保險審判中的難點。此外,非運營車輛從事網約車營運增加事故風險理賠問題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
通過青島法院審理的保險糾紛案件情況來看,目前,保險糾紛案件折射出鑒定機構評估與保險公司定損數額差距較大;投保人、被保險人存在不誠信行為;保險公司管理不規范、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對此,青島中院給出建議:要探索建立多方主體聯動機制,建議保險公司接到出險通知后第一時間派員到事發現場查勘、確定受損程度及原因,方便進一步核定損失。對如何處理保險標的物,保險公司及時給被保險人準確指示。對有爭議和沒有爭議的損失數額進行繁簡分道處理,對能確定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先予賠付,避免矛盾糾紛升級;對有爭議的損失,可與被保險人一同在中介機構的指導下對損失數額進行確定。
鑒于公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缺乏監管和統一的行業標準,個別評估機構存在資質、評估程序不規范現象,導致評估報告公信力存疑。青島中院建議保險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制定鑒定行業的行為規范、鑒定標準。
此外,青島中院還建議保險公司在向投保人提供保險條款時,注意留存相應送達、簽收憑證。保險公司接到出險通知后及時派員到事發現場查勘,詳細了解事故情況、受損程度及原因,保留好證據為準確判定責任承擔、賠償范圍做好準備??山㈦娮颖kU業務數據存證機制,留存好各環節相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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