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葛均艷)記者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了解到,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統籌推進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五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相關行業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公租房補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建辦字〔2020〕72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我市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醫療衛生、公交、環衛、物業行業享受政府投資建設公租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保障對象,減免2020年1月至3月份公租房租金或增發2020年1月至3月份住房租賃補貼。
根據《通知》要求,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公租房租賃費用減免及增發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統一申請。申請人員按保障方式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對其疫情期間工作內容進行證明,經各部門審核符合條件后予以減免租金或增發補貼。
申請公租房租金減免的申請人還須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取得《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且承租的房屋為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承租公租房期間無轉租轉借、欠租等行為;無違反《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申請人應于2020年7月20日前提交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申請。若存在弄虛作假、違規虛報的情況,將對冒領人員和單位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