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增強新金融集聚區承載、集聚、創新、輻射功能,提升新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助力轉型發展能力,促進市北金融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市北區圍繞“運用新理念、開發新力量、提供新服務”的思路,提出“六個一”的發展模式,提升配套基礎設施功能,完善金融機構體系,強化金融產品、服務、業態創新,加強金融生態建設,力求打造形成特色鮮明、優勢明顯、影響力顯著的“青島新金融集聚區”,實現市北區金融產業自身發展水平和金融保障服務能力“雙提升”。
記者19日從市北區最新獲悉,為更好的推動青島新金融集聚區建設,引導新金融要素向核心區集聚,促進產業、產城融合互動發展,從傳承和創新兩個維度,結合市北區產業發展現狀,著眼未來三年乃至更長時間的發展規劃,出臺了該項政策?!肚鄭u新金融集聚區產業扶持政策》(以下簡稱“扶持政策”)共分8條,分別從“法人金融機構、創投風投機構、融資租賃企業、商業保理企業、供應鏈金融企業、上市掛牌企業、金融創新企業、新金融產業基金”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扶持意見。
系統性強。《扶持政策》在延續了市區兩級既有政策中“金融法人機構、創投風投機構、上市掛牌企業”三個方面的基礎上,結合正在打造國際航運金融創新中心核心區,大力發展航運貿易鏈上、下游客戶及關聯企業配套產業的金融服務,新增加了“融資租賃企業、商業保理企業、供應鏈金融企業、金融創新企業和新金融產業基金”五方面內容,涵蓋了新金融重點業態,推動航運、貿易與金融產業的集聚融合和良性互動。
扶持性強。一是對在市北區新設立和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給予最高1.7億元的落戶獎勵;二是對新設立和新遷入的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公司,按企業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落戶獎勵,最高獎勵達到1700萬元;三是支持供應鏈金融專業化經營,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或供應鏈核心企業在市北區新注冊,并納稅運營的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經審定給予平臺運營主體最高500萬元獎勵;四是對開展的金融創新項目,將依據其影響力和貢獻度等方面情況,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五是對新設立和新遷入市北區的法人金融機構,達到一定的區級貢獻度,在新購置辦公用房或租賃辦公用房方面,分別給予最高3000萬元、1000萬元的補貼。
服務性強。一是為了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推進青島新金融集聚區建設,促進招商引資,對符合政策獎勵標準且不需要審核認定的企業,創新性實行“自動兌付”模式,著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新金融集聚區建設,離不開金融頂尖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智力支撐,為體現招賢納才、尊賢重才的最大誠意,最高給予金融人才按照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區級貢獻80%的獎勵,并優先推薦參加省市金融高端人才和齊魯金融之星人才評選,提供戶籍、住房、醫療、社會保險和子女入學等方面的高層次人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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