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專訊(記者 姜亞玲)為全面落實銀保監會近期印發的關于加強保險從業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規范青島保險市場經營秩序,更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青島銀保監局于近日出臺《青島保險從業人員六十條禁止性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列明了轄區保險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紅線和底線,對保險從業人員禁止性行為以“負面清單”形式列示。
據悉,《規定》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管理不到位的突出短板,聚焦“人的素質”這一主要矛盾,著力提升轄區保險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職業道德和業務素養。
《規定》堅持突出重點,列示的60條禁止性規定具體分為五個大類,既包括18條“普遍適用禁止性規定”,又根據不同崗位、職級特點,對于各級管理人員、保險銷售人員、客服理賠人員及財務管理人員分別提出了針對性的禁止性要求,既便于相關從業人員對號入座、認真落實,也便于各機構對照加強內部監督檢查。
《規定》堅持全面覆蓋,機構主體包括轄區所有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代銷保險業務的銀行機構和其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人員主體包括上述機構的各級管理人員、從事保險業務的員工和個人保險代理人,涵蓋了轄區各類、各級保險從業人員,實現全方位、無死角。
為確保《規定》得到全面落實,青島銀保監局向轄區各銀行保險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完善制度,要將《規定》列示的各項禁止性規定全面融入內控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流程。二是組織學習,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組織員工和個人保險代理人學習《規定》要求,切實做到全面覆蓋、熟練掌握、應知盡知。三是嚴格執行,要切實履行人員管理責任,加強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問責。青島銀保監局將通過監管抽查的方式對各機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對執行不力的機構和人員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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