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茍小妹) 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等配套設施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4月27日,記者從城陽區獲悉,為規范參建各方建設行為,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整體建設品質,城陽區發布《城陽區房屋建筑室外配套設施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山東省首個房屋建筑室外配套設施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行。
據了解,《山東省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管理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要求所有的開發項目在交付之前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備案時需要提交市政基礎設施(道路、綠化、路燈、排水等)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以及專營單位的專營設施驗收合格或接收手續證明材料等。然而目前市、區室外配套設施工程的監管存在一定空白,雖要求建設單位在開工前辦理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但仍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本次《規定》的出臺,將有效加強城陽區房屋建筑室外配套設施工程監管。
《規定》明確,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等各類房屋建筑的道路、綠化、供水、雨水、污水、燃氣、供熱、照明、通訊、有線等室外配套設施工程全部納入監管范圍,規定配套設施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程序。分期(分批)建設的房屋建筑工程,其相應的室外配套設施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報和竣工驗收應與同期(同批)房屋建筑工程同步實施。室外配套設施工程未驗收的不得組織同期房屋的竣工驗收及備案。
據悉,《規定》從建設管理、驗收與備案、移交與管理對配套設置工程管理進行詳細規定。加強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或直接發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技術資料歸檔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程序;房地產開發項目須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嚴格落實工程主體責任,對建設、施工、監理、設計、檢測等單位的主體責任進行明確和強調,對其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并列入不良信用檔案。同時強化后期維護管理,建設、施工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嚴格履行保修責任;建設單位應同步落實管養單位,加強后續管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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