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7號)和省社保中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魯社保函〔2020〕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與財政、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協商,疫情期間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參保人權益。全面推進以網上受理為主的退休資格審核方式,及時辦理到齡人員退休手續,需審核紙質檔案的,提前做好檔案審核工作的預約安排,允許通過郵寄材料辦理業務;因受疫情影響,對于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后,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充分發揮養老待遇領取資格“大數據靜默認證”的作用,對于待遇領取人員未按期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待疫情解除后,按工作規程通過走訪慰問等方式上門確認。要做好相應風險防控,減少系統外經辦和手工操作,在信息系統中做好新領取待遇人員標識、預發待遇記賬及財務處理,疫情穩定后及時進行審核、結算和相應業務稽核內審。
二、強化經辦大廳疫情防控工作
經辦大廳是經辦機構疫情防控的最大風險點,全市各社保經辦大廳要按照國家、省、市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實做好經辦大廳疫情防控工作,保護辦事群眾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一)加強對社保經辦大廳的通風和消毒工作。各社保經辦大廳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工作。嚴格落實通風、消毒等防疫措施,每天定時進行衛生清掃、不留衛生死角,垃圾日清日結。特別是重點部位如辦事大廳柜臺、自助服務機、電梯間、餐廳、會議室等應進行循環消毒,辦公區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二)加強對進出經辦大廳人員防控管理。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配備必需的體溫計、體溫槍等體溫檢測儀器,疫情防控期間,要安排專人負責對來訪人員、辦事群眾進行登記和體溫測量,對體溫超過37.3度的人員引導其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對拒不佩戴口罩的人員進行勸離。有條件的大廳要配備疑似病例留觀場所,發現疑似病例就地隔離留觀,并及時聯系所在地衛生防疫部門處理。
(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按規定佩戴口罩和手套,勤洗手,多飲水,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每天上崗前測量體溫,發現體測異常的要立即離開工作場所,必要時聯系就醫。無法立即離開工作場所的,應單獨隔離。建立工作人員健康臺賬。
三、大力推行網上辦事
應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加快推動經辦服務模式轉型升級,引導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青島人社”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形式辦理社保業務,將網上辦事作為占主導地位的經辦服務模式,方便群眾足不出戶辦理業務。做好電話預約登記的受理,已開通手機APP預約登記試點的市北、保稅區同時做好移動端預約受理。對于當前參保企業和群眾業務較多的參保登記、申報繳納、人員增減、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重點高頻業務,多渠道引導其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青島人社”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方式辦理,做到網上辦理、順暢銜接。要依法及時做好網辦業務的受理、處理和反饋,改善群眾網上辦事體驗。全面優化和暢通系統運維工作,確保網上服務的安全、穩定、高效。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切實做好對外公開(預約)電話的咨詢和回復工作。充實各級經辦機構對外公開(預約)電話的接聽力量,確保公開電話有專人及時接聽,提供相關業務的政策解答和網上辦理指導。嚴格落實電話接聽“首問責任制”,做好登記和回復,確保耐心細致、服務周到。
四、開辟工傷保險“綠色”通道
(一)開通“綠色”通道。用人單位為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申請工傷時,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工作。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青島人社”手機APP申報,凡用人單位提供派出證明和救治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的,工傷認定部門即可進行工傷認定。待疫情解除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向工傷認定受理部門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二)擴大工傷醫療報銷范圍。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以最新版為準)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支付。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救治醫療機構按規定與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結算;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救治醫療機構結算。
(三)實行工傷認定時效特殊規定。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無法在法定時間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認定申請時效中止,待全國疫情解除后重新計算時效。
五、允許延期或暫停辦理業務
(一)延長社保繳費基數申報時限。因受疫情影響,我市2020年度企業繳費基數申報截止期延至3月底。
(二)放寬繳費時限。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定期繳納或到齡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三)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對因未及時繳費造成無法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后,自審核確定的退休時間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四)暫停組織勞動能力現場鑒定工作。在疫情期間,暫停組織勞動能力現場鑒定工作,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業務可在網上辦理申請,現場鑒定組織工作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全市社保系統各級黨員干部要切實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要堅守崗位、身先士卒、深入一線、靠前指揮,落實好服務大廳帶班巡查制度,及時督促檢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確保經辦服務安全、有序開展。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確定上班人員名單,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安排輪休。
(二)基層黨支部要發揮堡壘作用。各級基層黨支部要充分
發揮戰斗堡壘作用,設立黨員責任區、組建黨員突擊隊,引導黨員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當先鋒作表率,敢于在危急關頭、危險時刻沖鋒在第一線、戰斗在最前沿,做到不畏艱險、無私奉獻。
(三)宣傳工作要發揮引導作用。在各經辦大廳明顯位置,要張貼疫情防控科普海報、標語等。通過報刊、各級人社部門官網、微信公眾號、手機APP、12333咨詢電話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疫情防控期間青島人社公共服務的倡議書》。加強對干部職工疫情防護知識的宣傳,有針對性地做好窗口人員心理健康教育,確保正常履職。
(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制度。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落實從省外地區返回人員的登記和健康管理,凡從省外返青的人員,自到達青島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離14天,并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對與重點疫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工作人員,要主動向本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報告,按規定做好預防隔離。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社保經辦機構實行疫情防控日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疫情防控情況,對重大疫情及突發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報當地政府,同時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五)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暫停聚集性活動。必須召開的會議優先采取視頻方式,現場會議要減少參會人數,縮短會議時間,加大座位間隔,保證會場通風??刹捎秒娫?、網絡等靈活辦公方式,實行錯峰上下班等彈性工作制。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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