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記者從市南區人民法院獲悉,為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同時為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效維護訴訟秩序,市南法院云南路法庭積極創新訴訟服務模式,微信庭審不停歇。自1月31日以來,全部庭審、質證等訴訟活動均采用書面審理、電話溝通、微信視頻等方式進行,通過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臺以及微信遠程視頻進行案件審理,并建立完善了相關工作流程。目前,云南路法庭利用微信遠程視頻已順利開庭審理兩起案件。
利用微信遠程視頻開庭流程
一、發訴環節
利用微信小程序“掌上E鍵送達”將訴訟材料以圖片的形式發送給當事人,通過系統電話錄音的形式,在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添加當事人微信,確定以微信視頻的方式遠程開庭審理案件并確定開庭時間。
二、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為了最大化簡化遠程視頻開庭流程,開庭前告知當事人配合做好如下工作:1.原告在指定時間內以電子圖片形式提交書面答辯狀;2.原告、被告在指定時間內以電子圖片形式提交證據,雙方交換證據后在指定時間內提交電子圖片形式的質證意見。
三、開庭過程
1.書記員在庭審前通過微信聯系當事人、陪審員,確認其已在線,建立開庭審理群,通過發起語音通話連通審判長、陪審員、當事人,通過當事人手持身份證的方式查明當事人身份;2.正式開庭前,審判長再次確認當事人在特殊形勢下是否同意采用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庭審理并告知同意采用遠程視頻開庭審理案件需承擔的相關法律后果,取得當事人同意后,宣布法庭組成人員并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3.審判長詢問當事人對庭前提交的證據及質證意見是否有補充、進行發問并引導當事人進行發問和辯論、做最后陳述;4.庭審結束后,書記員將開庭筆錄拍照發到微信群中,當事人進行確認,確認無誤開庭完畢;5.書記員將微信群中當事人確認無誤的聊天記錄進行證據留存;6.務必告知當事人,提交的所有電子圖片形式的答辯狀、代理詞和證據事后必須補交簽字的原件,開庭筆錄事后需要補簽字,待上述原件補交完畢、筆錄簽字完畢后方能發放法律文書(具體補簽時間由法庭視疫情情況指定合理期限并提前告知)。
注:上述流程適用于爭議沖突較小、法律關系不復雜以及不需要大量調取證據的案件。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林紅 通訊員 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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