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宋大偉) 日前,為鼓勵我市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青島市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補貼實施方案》,擬對我市提前淘汰更新的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發放補貼。
據了解,我市柴油車保有量居全省第三位,其中高排放柴油車占比達50%以上。因此,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能有效減少機動車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助力青島實現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目標。
凡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含青島高新區)、西海岸新區注冊登記營運手續的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于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市辦理報廢或出口手續,且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以《證明》交車日期為準)或《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可根據車輛類型和出廠日期,享受1-5萬元補貼金額。
補貼申請受理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屆時車主可到車輛營運所屬轄區聯合辦公窗口提報材料申請補貼。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參照意見制定本轄區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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