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在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時提到,將加大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持續凈化市場生態。
從近期上市公司相關處罰情況來看,懲處力度、速度較過去明顯更大。12月以來,已經有包括*ST太安堂、如意集團、*ST慧辰、*ST博天等在內的多家企業因財務造假或嚴重信披違規而被罰超千萬元;森源集團更是因為操縱證券市場而被罰沒6.16億元。
在“長牙帶刺”,針對典型、嚴重違規行為從嚴從重處罰的同時,針對小問題“及時矯正”“打早打小打疼”成為證監會發力的另一重要方向。比如較小金額的違規減持,如今也要求必須將減持部分悉數回購,交易若盈利上繳上市公司,如虧損則需自行承擔。
在受訪人士看來,全面注冊制需要更為透明、公平的市場環境,監管對于資本市場亂象的整治力度正在提升,也勢必進一步加強。企業違規問題情節嚴重程度不同,并非任何違規行為均處罰越重越好。目前針對不同情況開具的“罰單”體現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特點,對情節較重的強化了事后處罰,情節較輕的強化了及時矯正,有助于穩定經營主體預期,構建良好法治環境,推動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
嚴重違規:千萬罰單頻出
在11月8日召開的2023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談到資本市場下一步發展時表示,將突出重典治本,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持續健全資本市場防假打假制度機制,推動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體追責體系,加大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重拳打擊,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中介機構嚴厲懲戒,絕不姑息。
嚴懲違規行為,是監管歷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伴隨全面注冊制對信息披露要求的提升,今年針對資本市場亂象的違規懲處力度,較往年似乎更大。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發現,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2年全年共約100起;而截至12月20日,2023年以來已經超過130起。這意味著,2023年的上市公司立案調查數量較2022年增加30%左右。
立案調查數量更多,處罰力度也相應加大。過去市場吐槽的30萬、60萬的“小打小鬧”式處罰很少再見,取而代之的是動輒千萬乃至上億的重錘罰單。
操縱證券市場、財務造假、信披違規是最為常見的千萬以上罰單原因。其中,又以操縱證券市場處罰力度最大。
比如,根據森源電氣12月9日公告,其原控股股東森源集團因操縱森源電氣股票,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3.08億元,并處罰款3.08億元;同時,森源集團時任相關高管(實控人、董事長、董秘)和操盤手均被處以罰款。這意味著,由于違規操縱股票,森源集團被罰沒6.16億元,并失去了森源電氣的控股權。
無獨有偶,12月18日,勁拓股份實控人因合謀操縱勁拓股份股價,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1.65億元,并處罰款4.96億元,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6.61億元。包括勁拓股份實控人在內的2位涉事高管同時被判5年市場禁入。
此外,恒潤股份董事長目前正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恒星科技董事長、總經理也因短線交易而被立案調查。
相較于操縱證券市場,財務造假是更為常見的資本市場違規行為。僅12月3日-12月8日的短短六天內,即有四家上市公司因連續財務造假而被罰沒千萬左右。其中,*ST慧辰2018年-2022年持續造假,被罰合計1600萬元;*ST博天2017年-2021年連續虛假記載,公司被罰1300萬元,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被市場禁入7年;*ST太安堂虛增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罰款合計超1300萬元;日海智能2018年-2021年“財務大洗澡”,共計罰款940萬元。
輕度違規:“打早打小打疼”
值得注意的是,處罰并非越重越好。在法律人士看來,違法違規行為也分三六九等,針對不同性質問題拉開處罰力度差距,罪罰相當,才能更好發揮法律威懾作用,維護良好資本市場生態。
細看近期上市公司罰單,在千萬處罰頻現的同時,更為常見的是“紅紅臉、出出汗”式的輕度處罰。在受訪專家看來,此類處罰旨在“打早打小打疼”,對輕度違規行為既及時懲處,又給予改正機會,是更為理性的處理方式。
以違規減持為例,針對不同類型的減持違規,證監會開出差異化罰單。
一方面,對于違規情節較輕的違規減持,以聲譽處罰+回購股份為主。
比如,12月14日被廣東證監局責令改正的小崧股份違規減持事件,其控股股東華欣創力今年4月10日發布減持公告,并于8月25日和9月4日進行減持。其中,9月4日減持屬于違規減持,所涉違規股份不足小崧股份總股份的1%。廣東證監局要求華欣創力責令改正,同時購回股份并上繳收益。12月14日晚間,華欣創力公告致歉并承諾購回,次日如數購回并將收益上繳至小崧股份,事件告一段落。
在受訪專家看來,小崧股份一類違規減持金額不大、不涉及減持以外其他違規因素的,要求其回購股份并致歉,是頗為合理的處罰方式?!叭绱颂幜P意味著,首先,減持者竹籃打水一場空,白操作一番卻一分沒掙,還需致歉,費力不討好。其次,按照短線交易的相關規定,股東因違規減持被處罰并回購股份,其在未來六個月內將無法再次減持,白白延長全部持股的減持鎖定期。再者,對于重視聲譽的股東來說,監管罰單對其具有隱性約束力,對其后續各類融資、商務合作等都可能產生副作用?!鄙鲜鰧<冶硎?,“如果處罰過重,則會給減持者帶來過大壓力,同時不利于拉開不同違規行為之間的懲處差距。”
另一方面,對于違規情節較重的違規減持,尤其是涉及減持以外其他違規行為的,則被給予明顯更重的行政處罰。
典型如我樂家居,8月27日減持新規發布,我樂家居不符合減持要求。9月5日-9月6日,我樂家居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卻頂風作案,減持2244萬股,占我樂家居總股本的7.1124%,且在合計減持比例達到5%時未按規定停止交易。頂風作案外加大比例減持,我樂家居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被合計罰沒近5000萬元。
在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胡勤艷看來,證監會針對上市公司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體現了過罰相當原則。
上市公司頻發的嚴重違規和輕度違規行為,都是對資本市場秩序的破壞,都應該得到相應的懲罰。然而,針對不同程度違規行為的處罰應該有所不同,以體現公平和效率。
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如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應該采取嚴厲的處罰措施,包括罰款、禁止參與資本市場等。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還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必須采取嚴厲措施以維護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對于輕度違規行為,可以采取較輕的處罰措施,如警告、批評教育等。這些行為雖然違反了相關法規,但并未對投資者利益和市場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因此采取相對較輕的處罰措施更為妥當。(記者 崔文靜)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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