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獎勵。
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青島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青島市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4年1月11日施行。《辦法》聚焦民生領域,重點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等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再亮“利劍”,明確了獎勵范圍、獎勵條件、獎勵標準、獎勵程序等問題,通過鼓勵社會監督,推動社會共治,規范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行為,守住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
《辦法》將獎勵范圍鎖定為“重大違法行為”,即僅對“重大違法行為”的舉報予以獎勵。“重大違法行為”主要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而罰沒款數額是指對當事人處以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合計數額,以此為基數計算獎勵金額,更有效也更便于執行。如:壟斷案件、價格案件、傳銷案件較大數額罰沒款是指罰沒款數額為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市場監管領域其他案件較大數額罰沒款,自然人作為違法主體的是指1萬元(含1萬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違法主體的是指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
哪些重大違法行為經舉報查實結案后,可獲獎勵?《辦法》明確,違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具有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重大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領域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辦法》要求,獲得舉報獎勵須同時符合相關條件,如: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事實或者違法犯罪線索,并提供了關鍵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市場監管部門掌握。此外,舉報內容經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結案并被行政處罰,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并被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獎勵標準是舉報獎勵制度的核心組成部分?!掇k法》將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明確三個等級舉報獎勵的具體金額分別為罰沒款的5%、3%和1%,最低獎勵金額分別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管部門提出審批意見,商同級財政部門確定??紤]到食品、藥品等特殊領域專業性、技術性強,重大違法行為常常更隱蔽和不易察覺,《辦法》特別設置了“內部舉報人獎勵條款”,規定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照規定的1.5倍以上2倍以下,適當提高獎勵標準,此舉有利于獲取關鍵案件線索、提升打擊精準度。
《辦法》對“舉報人”定義清晰、權責明確,明確有權利申請舉報獎勵的舉報人“應當為自然人”,并列舉排除了“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具有法定監督、報告義務人員,侵權行為的被侵權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實施違法行為人(內部舉報人除外),有證據證明舉報人因舉報行為獲得其他市場主體給予的任何形式的報酬、獎勵的”等不屬于應予以獎勵的舉報人。同時嚴肅規定了舉報人偽造材料、隱瞞事實、弄虛騙獎、誣告陷害等的后果及法律責任。通過嚴格規范舉報獎勵程序規則,加大舉報獎勵和保護力度,加強對“假舉報”“濫舉報”等行為監督管理,依法支持和引導舉報行為,進一步增強監管合力。
在新時代新發展階段下,面對青島市200多萬戶市場主體,僅靠監管部門“管”“罰”是不行的?!掇k法》通過集合多方力量,構建社會公眾參與、市場主體自律、市場監管執法相互協調配合的多元共治格局,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黃元暉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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