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轄區東勝路一處房產完成強制騰遷,順利將房屋交付買受人。這是市北法院首次將強制騰遷的事務性工作全過程委托拍輔機構完成,整個執行過程由執法監督員、街道辦事處見證,市北公證處全程錄音錄像并進行公證,確保行動高效、規范。
強制騰遷現場
據了解,劉某、張某夫妻二人向曲某借款100萬元,期限為6個月,并自愿以二人具有處分權及所有權的合法房產作為履行合同債務的擔保抵押給曲某。劉某、張某在借款期限屆滿后未履行還款義務,曲某遂起訴至市北法院。法院審理后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某、張某償還原告曲某本息共計109萬元。因被告劉某、張某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曲某向市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騰遷現場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市北法院執行法官先后兩次協調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劉某、張某均未按照和解協議的約定按時償還借款,后法院依法拍賣了被執行人劉某名下的該抵押房產。房屋成交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劉某、張某,并上門張貼騰遷公告,要求其自行搬離,但劉某、張某故意躲避,且拒不協助騰房。
為切實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市北法院決定強制騰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市北法院在與京東集團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拓寬合作內容:法院利用京東集團經驗、人力、物流、倉儲等優勢,指導其參與強遷全流程。本次強遷是市北法院與京東集團就房屋騰遷工作首次合作,從清點貨品、打包整理、運輸到倉儲,京東集團全過程參與。此舉不僅提高房屋騰遷效率,且更加規范了執行流程,有效解決強遷工作的痛點。
本次執行行動是一次成功的嘗試,多方聯動僅用5小時即騰空近200平方米房屋,并順利交付買受人。下一步,市北法院將繼續加強與各拍輔機構、公證機構的深度合作,為房屋強遷工作提質增效。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淦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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