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一起來看看都有哪些變化。
一、進一步放開學歷落戶。對已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35周歲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普通高校大專學歷畢業生,可在市區辦理落戶;45周歲以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戶后就業”。
二、放寬技能人才落戶。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二級及以上證書),35周歲以下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三級證書),在市區工作且已由工作單位正常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并在杭州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可辦理落戶。本人落戶時可隨遷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齡條件限制。
三、放寬投靠落戶,開展戶籍準入年限累計互認。長三角區域戶籍居民辦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戶時,實行同城化累計,取消《浙江省居住證》條件。
四、優化完善居住證積分落戶。優化積分指標體系,調整年齡狀況指標,18至40周歲積30分;超過40周歲,每增加1歲減3分,直至不得分;提高個稅賦分值,將個人所得稅指標項最高分值上限從20分提高到80分。持續推動居住證積分數字化改革,不斷提高積分獲取和審核的效率。原則上經審核符合積分落戶基本申請條件(100分)的均可落戶,政府可以根據城市承載能力適時調整落戶分數線。
五、推進完善《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在居住地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浙江省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憑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證》申領。
六、進一步增加居住證持有人權利。探索居住證跨區及省內互認轉換,積極推動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逐步提高居住證持有人城鎮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平,健全完善與積分掛鉤的優質公共服務供給機制。
七、全面放開縣域落戶政策。全面放開桐廬、建德、淳安三縣(市)城鎮落戶條件,建立以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為條件的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增加縣城吸引力。
來源:浙江之聲
責任編輯:李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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