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5日以來,膠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積極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全面開啟“云端執行”模式,切實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執行辦案兩手抓、兩不誤。
“執前調”化解工傷賠償糾紛
2020年12月,王某在青島某機械設備公司從事鉚工,工作時不慎傷到左腳,住院接受治療。后雙方因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王某訴至法院。經膠州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該公司賠償原告王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28000余元。不料,該公司僅履行了部分義務,便不再履行。無奈,王某就此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膠州法院執行法官孫學羽在訴前調解階段接到該案后,立即與王某取得聯系,了解到王某即將進行二次手術急需用錢,然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未發現該公司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隨后,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系到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楊某,得知楊某因疫情被居家隔離,執行法官無法外出進行拘傳。期間,執行法官通過電話、微信方式“背對背”做當事人的工作,并使用“云唔”庭審系統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手機屏幕前“面對面”調解。通過釋法析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近日,被執行人該公司通過銀行轉賬將剩余案款27000元及執行費交至法院賬戶,案件順利執結。
今年以來,膠州法院執行局積極探索執行前和解和敦促履行制度,通過微信、電話積極與被執行人溝通,闡明強制執行的法律后果,督促被執行人在執行前履行完畢義務或提供可行的履行方案,使矛盾糾紛在執行前得到妥善化解。截至目前,膠州法院執行局通過“執前調”方式達成執行和解36件,執行完畢12件,執行到位金額120余萬元。
“指尖執行”化解撫養費糾紛
申某與李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后到膠州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婚生子申某某由李某撫養,自2022年5月起,申某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直至申某某成年。調解書生效后,申某拒不支付撫養費,李某就此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膠州法院執行法官賈立超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被執行人申某取得聯系,了解到申某現在外地,經濟狀況也不太好,但其拒絕支付撫養費的主要原因是李某要給孩子改姓。假如強制執行,不僅效果不好,還容易激化雙方的矛盾,最終受到影響的還是孩子。由于申某在外地,李某因疫情被居家隔離,鑒于這種情況,執行法官建了一個微信群,給雙方一起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對申某釋法析理,闡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也告知李某,子女的姓氏可以等到孩子成年后由孩子自己來決定,同時與李某解釋目前申某的經濟處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爭取李某的最大理解。最終,雙方當事人認識到兩人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無辜的,不應該拿孩子來置氣,通過法院線上“指尖調解”,實現了雙方跨越千里的線上握手,申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并承諾之后按月支付。李某也表示,暫時不給孩子改姓,孩子的姓氏由孩子成年后自己決定。
據介紹,膠州法院執行局通過電子送達系統開啟節點信息“云推送”,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有效應對被執行人躲避法院傳喚等行為;借助審判“云唔”平臺,實現執行法官、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三方在線約談,并通過平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最大限度促成執行和解。截至目前,膠州法院執行局借助網絡查控案件500余件,委托異地查控案件50余件,凍結存款380余萬元,達成執行和解25件,執行完畢15件,執行到位金額200余萬元,網上發放執行案款600余萬元。
膠州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姜寶剛表示,對于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的案件,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其名下的財產進行線上“查凍扣”,對于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和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通過發出“預罰款”“預拘留”通知書的方式,打好教育和懲戒組合拳,嚴厲打擊失信行為。截至目前,膠州法院執行局采取預拘留、預罰款措施21余人次,敦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郭倩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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