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連發的高溫黃色預警,
讓青島人熱得“上了火”,
調侃道“感覺每時每刻都要中暑了”。
當然,
高溫也有“特別待遇”,
你知不知道每年6月至9月,
企業職工都會有一筆叫做
防暑降溫費的夏日“工資”到賬?
當然,今年也不例外!
且依據今年5月12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印發的《關于發布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21〕64號)的最新標準,今年的防暑降溫費還有所增長。
記者隨機采訪發現,很多企業職工對于這筆防暑降溫費還比較“陌生”,并且有著諸多疑問。記者采訪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相關負責人,對于職場人士想了解的關于防暑降溫費的相關問題一一解答。
“防暑降溫費,是高溫季節勞動者的福利,也是炎炎夏日中勞動保護的一把‘遮陽傘’?!鼻鄭u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防暑降溫費誰能發?
無論是高溫、室外作業人員,
還是非高溫、室內等其他作業人員,
企業在崗正常勞動職工人人皆有。
如果職工未正常出勤,
用人單位則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發多少?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薄蛾P于發布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21〕64號)中規定的企業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
因此雖高溫作業與非高溫作業的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有所不同,但非高溫作業人員,比如從事辦公室工作人員,也應當依法發放防暑降溫費。
怎么發?
防暑降溫費系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企業職工福利費,應依法依規按時足額發放。建議在職工的工資單明細上單獨列明,以便備查。
部分政策答疑解惑
問:我們單位往年都用雪糕、清涼飲料充抵防暑降溫費,合理嗎?
答:炎炎夏日,一些企業為了彰顯人文關懷,為職工發放高溫解暑物品等,但應當注意的是,降溫物資并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
問:享受了高溫津貼還能享受防暑降溫費嗎?
答:可以。注意:高溫津貼只適用于在露天氣溫大于35℃、室內氣溫不低于33℃的高溫作業一線職工。而防暑降溫費對工作環境是否高溫無特別要求。領取了防暑降溫費的職工若符合高溫津貼領取的條件,仍可領取。
問:防暑降溫費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嗎?
答:不算。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報酬,不包含加班工資、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問: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單位能否扣工資?
答:不能。《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問:我們企業這兩個月都沒發過防暑降溫費,我能向哪里反映情況?
答: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或遭遇欠發防暑降溫費等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職工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舉報,經查屬實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企業,可能面臨罰款的行政處罰。
如需維權,請掃描二維碼
zhuan發一下
讓更多人知道
來源:青島早報記者 楊健
責任編輯:崔現香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