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天越來越熱
5月也進入了下旬
一個重要的提醒大家別忘記
那就是——高溫補貼
根據此前發布的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1]64號)要求,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不得以清涼飲料充抵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的發放范圍為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職工未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高溫天氣下,企業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要求,改善好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此外,還要認真落實高溫待遇。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企業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從6月起,
這筆錢要連發4個月
大家別忘了!
來源:魯中晨報、青島日報等
責任編輯:崔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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