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精執團隊開展強制騰房行動,將位于市北區東興市場小區某房產騰空并交付申請人宋某、邱某,解決了申請人急盼的孩子落戶上學難題,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2017年,宋某、邱某與李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某以94萬元的價格將市北區東興市場小區某房產出售給宋某、邱某,并約定了付款期限。后宋某、邱某按約定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辦理了銀行貸款,但因房價上漲,李某拒不配合完成后續房屋買賣流程,拒絕過戶并交付房屋。無奈,宋某、邱某將李某訴至法院。后市北法院對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李某將房屋過戶至原告宋某、邱某名下,并將房屋交付。判決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邱某又來到法院對此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案外人林某聲稱,其對房產享有權利,先后提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等,但均未獲得支持。執行法官多次告知其配合法院執行,并兩次送達騰房通知,限其在合理期限內自動履行。林某不僅對法院通知置之不理,且為對抗法院強制執行,竟將涉案房屋分割出租。鑒于被執行人李某拒不配合,且申請執行人急需落戶以便孩子上學,執行法官決定強制騰遷該處房產。行動前,執行法官制定了詳細的強遷方案,提前與房屋租戶取得聯系并做通了工作,所有租戶均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行動當日,執行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分六組開展行動。期間,案外人林某及其女兒李某某在該房屋內聲稱,其已另外提起了訴訟,法院不可以強遷,試圖阻礙執行。執行法官再次向其釋法說理,耐心勸說無果后,由法警將母女二人帶離執行現場。歷時4個小時,法院干警將房屋內所有物品清點完畢并裝箱,由專業搬家公司運送至指定地點,成功將該房產交付申請人宋某、邱某。本次執行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街道辦事處、執法監督員現場見證和監督,整個執行過程規范、高效、公正、有序。
此次強制執行行動,不僅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力震懾了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下一步,市北法院執行局將結合“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及時兌現,切實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淦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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