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類高校相繼開學,部分不良網貸平臺以“零門檻、額度高、放款快、利息低”等虛假宣傳為誘餌,誘導學生過度消費、超前消費,給當代學生乃至學生家庭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一、“套路貸”的手法
第一步:簽訂陰陽合同
要求簽訂金額虛高的貸款合同或者“陰陽合同”,先將貸款金額轉入借款人的銀行卡,其后要求借款人退回部分金額,從而形成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
第二步:制造單方面違約
通過“不接電話、不回信息”等方式拒絕接受還款,故意拖延并制造借款人違約逾期的情況,以此收取高額違約金。
第三步:借新款還舊款
在借款人初步出現無法償還貸款和利息的情況下,向其推薦其他貸款機構,引導借款人借新還舊。
第四步:惡意追債
在借款人進一步出現無法償還貸款和利息的情況下,通過短信轟炸、曝光通訊錄、上門威脅等方式進行敲詐和脅迫,給借款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
二、如何避免“套路貸”
一是健康理性消費,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認清網貸本質,量入為出,對自身的經濟能力要有清醒的認識,要知道財富的積累需通過自身努力,“天上不會掉餡餅”,杜絕超前消費、跟風消費,樹立正確的消費意識,盲目借貸最終會使消費者個人乃至其家庭遭受嚴重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
二是學習金融知識,識別正規金融機構
要加強對金融知識的學習,了解風險與收益的關系,正確區別“日利率”與“年利率”,識別并選擇正規金融機構,通過正規渠道獲取金融服務,可通過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或前往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咨詢辦理,同時,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將自己的身份證、學生證借給他人,保護好個人及家庭的信息不外泄,謹防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網絡借貸行為。
三是正確尋求救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不幸遭遇“套路貸”的情況下,不要“以貸養貸”,更不要采取極端解決方式,應尋求正確的救濟渠道,收集證據,保持與家長和學校的密切溝通,主動向公安、司法機關尋求幫助,借助法律手段、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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