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滄區司法局實施“三提升”舉措,頂格推進司法所隊伍、法律顧問隊伍和人民調解隊伍建設,通過以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建設為基點,以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為平臺,從深化“1+1+N”機制入手,高質量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筑牢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
一是提升司法所隊伍建設,推進司法所在轄區的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通過對11個司法所所長和協理員的跟蹤指導,重點督查“1+1+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落實情況,明確司法所縱向延伸到社區、樓院、企業單位每個觸角,走訪摸排化解矛盾糾紛,不斷重心下移,提升司法所影響力;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員經常與各社區面對面溝通交流,研究推進人民調解業務工作,最大限度挖掘基層組織、人民調解和法律顧問隊伍的潛能,真正把基層中堅力量組織起來,充分釋放司法行政工作新動能;鼓勵司法所主動參與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法律事務;同時明確司法所橫向多方協調街道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人民法庭等基層政法綜治單位,通過借勢借力,全面做好貼近群眾的調解、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授課、戶外宣傳等職責任務,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發揮社會和諧穩定的職能作用。
二是提升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夯實居民和善、家庭和美、鄰里和睦、社會和諧的群眾基礎。以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和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為載體,通過組織11個街道和123個社區法律顧問值班,建立法律顧問AB角服務保障機制,搭建便捷的調解議事平臺,主動向群眾問計,找到破解難題辦法,對社會矛盾風險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預警,努力實現防患于未然;通過建立社會心理服務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推進專業心理服務隊伍建設,最大限度消解居民怨氣,并進一步找準居民“心結”,打開居民“心鎖”,解決居民困擾,化解調處居民矛盾糾紛,塑造居民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使街道、社區“善治”日益推向新的高地;通過社區法律顧問授課和咨詢服務,打造基層群眾用得上、離不開的法治。通過以典型個案為突破口,推進社區誠信體系建設,不斷增加居民守信紅利、提高失信代價的意識。
三是提升人民調解隊伍建設,落實以服務居民為中心,有效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質效。通過組織807名人民調解隊伍“請進來、走出去”培訓,著力打造了各糾紛類型的N個專業調解小組,形成了以N個調解小組為工作主體的人民調解“精兵網絡”,明確每名人民調解員要“走得進家門、坐得下板凳、拉得起家常、建得起感情”,特別是30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要經常入戶走訪了解真情、掌握社區法律訴求實情、達到用腳步丈量民意和凝聚民心的效果,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分類梳理,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使法治理念深深扎根于居民內心;通過深化“辨清法理情理道理、珍惜親情友情鄉情”調解理念,對重點領域、重點人群和重要時段,有針對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做到面對面、心貼心地服務居民,不斷構建數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通過選拔優秀人民調解員推薦到法院當調解顧問,不斷拓寬調解思路、增長知識才干、提升業務本領、豐富理論與實踐調解能力,讓群眾享受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蔣世龍 通訊員 趙文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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