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適用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小額訴訟程序,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實現了一審終審、高效便捷的良好效果。
據了解,2019年,王某通過掌上銀行電子渠道自助操作與某銀行簽訂了一份小額借款合同,約定王某自2019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在33300元本金額度內向該銀行申請借款,借款額度可循環使用,后王某通過掌上銀行提取貸款33300元,還款方式為一次性還本按約還息。借款到期后,王某未履行還款義務,該銀行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
市南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黃健仔細查看起訴材料后認為,本案事實簡單清晰,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條件,為及時化解這起糾紛,減輕當事人經濟負擔,提高司法訴訟效率,黃健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并獨任審理,及時向王某送達了訴訟文書。近日,黃健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并當庭宣判,支持原告該銀行的訴訟請求。
今年1月1日,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正式施行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拓寬,為提高審判效率、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下一步,市南法院將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在高效審理案件的同時確保案件審理質量,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
宣判現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鶎尤嗣穹ㄔ汉退沙龅姆ㄍ徖砬翱钜幎ǖ拿袷掳讣?,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可以一次開庭審結并且當庭宣判?!?/p>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 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王芳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