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一般是交通事故多發的地方,開車稍不注意就會出事故,尤其是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地方,更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2021年12月14日08時52分,孫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7U20P的小型汽車,沿即墨區流浩河三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潮海辦事處門口左轉彎時,與姜某某駕駛的車牌號為魯B93UY6小型汽車對行直行時相撞,發生車輛損壞、孫某某和姜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經過民警現場勘察,當事人孫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負事故主要責任;當事人姜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敝幎?,負次要責任。交警在勘查過程中還發現,雙方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都沒有系安全帶,這是導致兩人受傷的重要原因。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在通行至交叉路口等地段一定要認真觀察路口情況后,減速慢行,保證行車安全。同時,作為一名交通參與者,應對法律多一份敬畏,對生命多一份尊重,開車或乘車上路時,務必要先系好安全帶,為交通安全上一個“保險閥”。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姜喆 實習記者 管益珺 通訊員 黃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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