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2020-2021年度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核算結果發布。綜合本年度的核算結果,10個區(市)全部獲補生態補償資金,全市累計發放生態補償資金5210萬元。
水質再提升
據悉,今年是“十四五”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的開局之年,也是我市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第三個工作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根據考核辦法,本年度的考核斷面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的斷面共94個,第二個階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的斷面共66個。據核算,獲補生態補償資金前三名的區(市)分別為膠州市(獲補1059萬元)、西海岸新區(獲補942萬元)、嶗山區(獲補742萬元)。
今年以來,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繼續改善,20個國省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全部達標,前三季度,全市國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率為57.1%,水質改善幅度在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22位,市控地表水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2.4%,較2018年相比提升了30.7%。全市16處“十四五”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66個市控以上斷面基本消除劣V類,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達到有監測記錄以來的最好水平。
考核再優化
另據了解,2018年10月,青島市印發《關于試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8〕113號),按照“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可獲償”的原則,以保護水質為目的,在全市建立以區(市)級之間橫向補償和市區之間縱向補償相結合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
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處長金柏峰介紹,2021年11月,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相關事宜的通知》(青環發〔2021〕88號),對生態補償斷面范圍、部分斷面補償金額等進行了優化調整。調整后,下一個補償年(2021年10月-2022年9月)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斷面仍為66個。其中,14個斷面實行區與區之間橫向補償,年度基準補償額執行省有關規定,統一調整為1020萬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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