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支持和服務高層次人才及其所在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在市委組織部的統一領導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組織,與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新辦法升級打造貸款政策、信貸模式和金融平臺;全面優化貸款額度、利率、時限、放款速度及覆蓋面;探索實現政府引導下的人才價值與資本力量的耦合發展,切實解決人才創業過程中遇到的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
拓展“人才”認定標準,給能干事的人提供廣闊空間。 “人才貸”政策支持范圍進一步擴展,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二等獎以上且在我市落地的注冊項目,均可納入“人才貸”風險補償支持范圍。將人才認定從一紙證明變為企業發展的真金白銀,提升人才價值的同時助力企業快速成長。區(市)級人才工程入選者及人才企業由各區市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市的“人才貸”風險補償管理辦法。
風險補償比例提升、補償時限明確,體現政府擔當。為進一步提高銀行開展“人才貸”業務的積極性,市財政局統籌研究,主動作為,將貸款風險補償比例由舊辦法的50%,優化至80%。同時,在管理辦法中明確,對經審查符合我市“人才貸”風險補償條件的,原則上6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償資金發放。切實降低了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激活金融機構內生動力,積極開發金融產品,開辟“人才貸”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做好融資服務。
全面優化貸款環境,營造人才成長的良好生態。貸款余額進一步提高,多名高層次人才任職的同一企業“人才貸”余額,限額由1000萬元提升至5000萬元;貸款利率進一步優惠,貸款利率市場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較低利率執行,更好助力人才和人才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創新創業發展。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條件的“人才貸”,及時給予再貸款支持;青島銀保監局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設定“人才貸”不良容忍度,實現對金融機構加大人才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
《青島市“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探索實踐了“人才有價”核心理念,將人才稱號等能體現“智力”的考量維度融入信貸決策體系。企業憑借政府認定的高科技人才就能獲得無抵押的低息貸款,暢通金融服務企業的“最后一公里”。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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