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農資經營店 銷售種子未按照規定開具銷售憑證被處罰 2021-10-30 11:29 0 10月20日,青島市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鰲山衛中隊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的農資店進行日常執法檢查時,發現其中有2家農資店在銷售種子時未按照規定開具銷售憑證。 該行為違反了《山東省種子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執法人員向當事人李某和于某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依據《山東省種子條例》相關規定,對李某和于某進行了處罰。 執法隊員們用日復一日的默默堅守,保障了農資市場的健康運行,保護著農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姜喆 實習記者 管益珺 通訊員 李華勤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