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召開的青島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青島企業家日”的決定》。
決定指出,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設立“青島企業家日”的議案》。會議決定,自2021年起,將每年的11月1日設立為“青島企業家日”。
會議認為,設立“青島企業家日”,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營造全社會尊重企業家、理解企業家、支持企業家的氛圍,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不斷創新和深化“青島企業家日”內涵,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多為企業家辦實事,切實發揮企業家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來源:觀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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