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白金酒被執行433萬元,系與陶瓷公司分期付款糾紛而起 ©原創 2021-08-13 08:36 0 8月13日上午,經由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白金酒有限責任公司于近日被宜興市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433.8769萬元。另據天眼查關聯案件顯示,此案疑因宜興市金魚陶瓷有限公司與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白金酒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而起。(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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