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進行棚戶區改造
黨的十四大以后,市委、市政府在大力搞好新區開發建設的同時,十分重視舊城改造特別是棚戶區拆遷改造。
為徹底改造市內現有棚戶區(片),改善群眾居住生活環境和城市面貌,1993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市內五區棚戶區改造的決定,計劃用7年的時間基本完成。經過4年努力,全市40處棚戶區有28處實施了全部或部分動遷改造,尤其是地處汛期受淹區片及主干道兩側的棚戶區改造任務基本完成。
為加快棚戶區改造步伐,加快提高人民群眾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質量,1998年6月,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諾“決不把棚戶區帶入21世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方案》、《青島市剩余棚戶區改造拆遷辦法》,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加大了資金籌措力度。7月,24片剩余棚戶區的第一片——四方區勞工房動遷戰役打響。10月17日,3500余戶棚戶區居民首批入住浮山后新建小區。
至1999年底,青島市全面完成了2.36萬戶棚戶區居民的動遷任務,24片棚戶區全部拆除,剩余棚戶區動遷工作基本結束,提前一年完成了剩余棚戶區改造任務。兩年時間里,全市總投資26.5億元,新建安置用房196萬平方米,2.4萬戶居民喜遷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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