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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出臺30條措施 深化大氣污染治理攻堅

    4月1日上午,記者從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召開的新聞媒體通氣會現場獲悉,2020年,我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比2015年分別改善38.0%、33.7%,空氣質量優良率比2015年提高6.6個百分點,環境空氣質量在完成國家省目標基礎上,歷史性的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為2013年國家實施新標準以來最優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持我市空氣質量穩定達標,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國家、省工作部署,結合青島實際,在充分征求各相關市直部門、各區市意見的基礎上,近日出臺了《青島市2021年深化大氣污染治理攻堅30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30條具體措施精準治污

    《措施》從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強化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強化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強化燃煤污染防治、強化面源污染防治、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等6個方面制定30條具體工作措施,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保持攻堅力度、延伸攻堅深度、拓展攻堅廣度。

    與2020年1月印發的《青島市2019-2020年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強化攻堅20條措施》相比,新的《措施》在持續推進工業、城市揚塵、機動車船、燃煤、面源等5大領域污染防治的基礎上,特別補充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有關內容。

    在6個方面工作措施中,分別突出深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加強信息化管控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效能;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實施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防治燃煤污染,推進清潔取暖建設;繼續強化秸稈露天禁燒和煙花爆竹禁放等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調度推進機制。

    四大方面同步推進

    在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方面。大力推進源頭替代,重點實施集裝箱行業冷柜水性漆替代、印刷行業環保油墨替代。推動建立汽修鈑噴中心、鋼結構涂裝中心、橡膠密煉中心等場所建設,提升相關行業污染治理水平。計劃5-9月份開展夏季臭氧攻堅執法專項行動,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實施監察監測聯動執法和幫扶指導。

    在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方面。各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推進港區作業機械、車輛和拖輪等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執法監管,禁止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低排放控制區開展作業,對超標排放單位依法處罰。在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前提下,黃島油港區、董家口港區實現裝車環節油氣全部回收,罐區儲運環節油氣應收盡收。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強化清潔取暖建設,堅持整片區、整村推進,突出重點區域,因地制宜推進集中式和分散式清潔取暖,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方式。對于不滿足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等清潔取暖替代模式。按照省上安排部署,推進現有的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在壓實工作責任方面。繼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調度推進機制,每月召開一次調度通報會議,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各有關專業委員會定期研究調度本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加強督導檢查。研究制定2021年各區市環境空氣質量目標,每月通報各區市排名,每周通報各鎮街排名。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于倢 通訊員 王諾 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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