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孫興文團隊在對兩起案件的兩套涉案房產進行執行時發現,兩套涉案房產在不動產權證書上登記的地址與兩被執行人實際居住房屋的樓號、樓層號、單元號、房號均不一致,且兩套涉案房產均在同一小區。自兩起案件立案執行以來,孫興文團隊與當地小區物業、社區街道、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安部門進行了多次溝通聯系,并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均無法有效確定涉案房產的真實準確位置。2月18日,孫興文團隊申請調取了該小區的全部樓層圖紙,并邀請某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來到該小區,對照圖紙查驗定位涉案樓層,逐個比對確定各樓層的住戶信息,經過多次論證和入戶走訪,最終確定了兩套涉案房產的真實準確位置,為房產順利進入司法拍賣程序掃清了障礙。
據了解,原告某銀行與被告崔某借款合同糾紛、原告某公司與被告孫某、宋某借款合同糾紛兩起案件經市南法院判決后,兩起案件的被告均拒不履行相應法律義務,兩起案件原告遂申請立案執行。執行過程中,市南法院裁定拍賣崔某名下位于某小區的401戶和孫某名下某小區的501戶兩處抵押房產。執行干警在現場張貼公告時發現,涉案房產中均有人居住,且不屬于兩被執行人名下房產。執行干警與小區物業、社區街道進行溝通后得知該小區幾乎全部房屋均存在不動產登記證書載明的地址與實際的樓號、樓層號、單元號、房號不一致情形。
為了確保司法拍賣的順利進行,孫興文團隊積極協調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安機關等部門,并向該自然資源局發函詢問上述爭議事項。該自然資源局出具了部分材料,但該材料只記載了上述小區房屋的基本排列規則,仍無法確認房屋的實際地址。期間,孫興文團隊進行了多次現場調查。為確定房屋實際位置,2月18日,孫興文團隊到該自然資源局調取了該小區的全部圖紙及地圖,并邀請該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來到該小區協助查驗。孫興文團隊與該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重點分析了涉案樓層的圖紙,結合現場調查時拍攝的照片和視頻,經過多次推敲和論證,最終確定了證房不一致的原因。原來,該小區每幢樓都有一層網點,公安和測繪公司在勘查時,將一層網點確認為一樓,并將每幢樓確認為六層,但小區開發商在標號時,未將一層網點進行標號,直接從二樓住宅開始標為一樓,導致樓層號、房號不一致。同時公安和測繪公司對房屋的標注順序為由西向東,而開發商標注的卻是由東向西,導致了樓號、單元號均不一致。為了以防萬一,執行干警再次到物業,調取了涉案兩幢樓座的所有住戶信息,并與不動產部門登記的相關信息進行了逐一比對,結合實際走訪情況,再次印證了上述判斷。
經過上述調查,雖然沒有相關證明進行直接確認,但基本上鎖定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房屋地址對應的涉案房屋實際地址。下一步,市南法院將及時啟動拍賣程序處置上述抵押房產,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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