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宋大偉 通訊員 崔楊慧欣)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總有個別膽大的司機以身試法,更有甚者在喝酒之后還想跑個“黑車”、掙點外快,將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當成兒戲。近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會同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青島流亭國際機場開展聯合執法時,就查到了這樣一位膽大的司機。
2月4日,執法人員在青島流亭國際機場進行聯合執法檢查,上午10:00左右,一輛黑色大眾轎車(魯UXF559)在機場“國內出發3號口”門前涉嫌從事載客營運活動。經詢問車上乘客得知,乘客利用微信群聯系司機,以每人50元的價格從西海岸新區到青島流亭國際機場,同行共四人,其中一人已在青島火車站提前下車。當執法人員對司機進行調查時,司機態度強硬、拒不配合,且身上有很濃的酒氣,不斷對執法人員進行語言威脅。執法人員立即向現場巡查的交警說明情況。交警當場進行檢測,確認了該司機酒駕的事實。在交警、治安和交通執法人員的勸誡下,該車司機最終承認了錯誤,配合完成了執法取證。
執法人員對該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印有車號、聯系方式等信息的名片,用于招攬乘客。結合乘客證言和司機的陳述,該司機“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將對其處以5000至30000元的罰款。交警和治安部門也將對其酒駕和威脅執法人員的行為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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