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積極探索推行以基層黨建為引領,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鄉村治理模式,將“三治融合”理念融入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以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為目標,著力提升工作實效。以自治聚人心,提士氣。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職業技能等方面給予有力保障,激發鄉村兩級調解組織建設生命力。以法治正人心,揚正氣。全力推進法治建設,以法定紛止爭,弘揚法治精神。以德治潤人心,塑和氣。推進鄉村德治文化建設,提升德治文化宣傳氛圍和影響力,大力倡導“以德服人”,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的影響力,助力構建和諧鄉村。
夯實基礎
強化調解組織自治能力
其一,推進調解員隊伍職業化建設。嚴格準入機制,建立管理臺賬,對村(居)、鎮(街)調解員實行備案制度,配齊鎮街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和村居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大膽探索人民調解“以案定補”工作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案件評查工作的通知》,明確對全市人民調解案件的考核要求和各項指標,同時明確了人民調解“以案定補”的金額標準,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將案件分為3個等級,并按照不同等級予以發放不同額度的案件補貼。
其二,強化指導,規范調解組織日常運作。充分利用以會代訓、專題培訓、日常業務指導等形式提升村居調解員業務水平,完善日常糾紛信息排查、登記、上報制度,形成合力構建完備的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從根本上增強了基層調解組織的內生動力。
圍繞目標
聚力預防排查機制建設
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工作大局為目標,建立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定期分析等工作機制。
其一,整合人力資源,建立村(居)日巡防機制。會同綜治、公安等部門統籌整合村(居)社會管理協管員、義務消防隊、網格員、人民調解員等資源,成立巡邏隊伍,每天對村里的情況進行巡邏。同時,定期組織巡邏隊全體隊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消防、搶險、調解、特殊人群管控等業務知識,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其二,廣聚力量,每月開展“六排查”活動。由村兩委牽頭,組織村社會管理協管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等,每月開展一次民間糾紛、突出治安問題、信訪問題、群體性事件民轉刑案件苗頭、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動、安全隱患等“六排查”,對重點部位如道路、商鋪、學校等進行安全檢查,建立臺賬,集中梳理,定人、定責、定時限,包排查、包調處、包穩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鎮(街),矛盾不激化、問題不上交。
落實責任
推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
其一,落實月例會制度。村(居)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當月該村的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匯總治安、維穩、防邪、矛盾糾紛和不安全隱患、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堅持村(居)兩委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其他成員“一崗雙責”共同抓,形成了目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具體的工作機制。
其二,建立人民調解案件合法性規范性審查機制。按照《人民調解卷宗文書使用說明》的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人民調解卷宗自查自糾并形成長效機制,司法局每季度對各鎮街和村居上報的人民調解卷宗進行評查,每年定期開展人民調解案件卷宗集中互查評比活動,及時查缺補漏,互相交流經驗,確保調解協議合法有效。
其三,持續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機制。落實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公調對接機制,聚合各方力量共同開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化解,有效提升糾紛化解成功率。與法院聯合下發《關于選聘駐法院人民調解員的公告》,共招聘17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入駐市糾紛多元化解中心,開展訴前調解工作,今年共調解成功各類案件2400余起;選聘3名律師專職調解員入駐市信訪大廳,為信訪群眾提供調解和法律咨詢服務,今年共調解糾紛110余起,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650余次;在公安派出所成立人民調解室,參與輕微治安案件調解工作,緩解了公安機關的辦案壓力。
德法共治
搭建社會治理共同體
其一,強化法治引領。鎮街層面,建立以司法所、綜治中心、派出所加其他部門的“3+X”宣傳機制,每月到村開展惠農政策、法律知識、治安防范知識和平安創建宣傳。在加強對人民調解員日常培訓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參與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結合以案釋法、法治宣傳教育等形式突出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效果。推進村(居)專職人民調解員與法律明白人一體化建設,突出引導人民調解員法治宣傳教育角色融入,發揮他們貼近群眾的優勢有效參與法治宣傳,更好服務法治鄉村建設。
其二,注重德育教化。以點帶面優先培育傳統村莊,將德治文化融入法治鄉村建設中,有效發揮試點村引領示范作用,提升德治文化宣傳氛圍和影響。在調解工作中,引導調解員善用好風俗好傳統,運用道德約束等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大力宣傳傳統美德,抵制農村傳統陋習,倡導公序良俗,助力構建文明鄉風。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莊碩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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