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呂佼 時滿鑫)8月12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青島市工商聯“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正式啟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實現對接。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工商聯印發《關于發揮商會調解優勢 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構建互相貫通、資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山東省是法院與工商聯合作調解的試點省份,青島率先建立了“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促進了商會調解機制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
“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建立后,法院可以直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向“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推送調解案件,“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收到案件后可指派商會調解組織或調解員開展調解,并對案件進行全程監督管理。調解結束后,需要法院司法確認、出具調解書或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商會可將上述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處理,“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處理進度能隨時反饋至“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
青島中院與青島市工商聯將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的作用,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調解組織,發揮司法在商會化解糾紛中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商會調解機制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的糾紛化解體系。從而充分發揮商會調解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糾紛的優勢,促進和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加強產權平等保護,激發和弘揚企業家精神,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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