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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機構收費出新規 青島加強校外教育培訓監管

    為提高監管服務效能,推動民辦教育培訓行業健康規范發展,青島市教育局于日前出臺相關政策并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等規定,同時繞審批登記、培訓行為、部門監管等方面做出規定,進一步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

    出臺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案》,圍繞審批登記、培訓行為、部門監管等方面做出規定,進一步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以制度建設推動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和內涵提升。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建立權責清晰、分工明確、聯動、保障有力的教育執法體制。加大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聯合市場監管、人社、民政、消防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維護教育市場秩序。2020年檢查培訓機構2000余次,約談負責人175人次,對23家培訓機構下達行政處罰決定。

    同時,大力推行教育部與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培訓機構如實制定招生簡章和發布招生廣告,與培訓對象簽訂書面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應當載明培訓內容和質量標準、培訓時限和時間安排,收費項目和金額以及退費辦法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將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列入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工作的評價體系,將規范培訓機構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市級層面建立培訓機構治理臺賬,定期召開培訓機構協調會議,研究解決培訓機構監管的難點、痛點。利用寒暑假等重要時間節點,在全市范圍啟動“利劍出鞘”等培訓機構治理專項行動,維護教育培訓行業健康規范發展秩序。

    此外,市教育局依托市民辦教育協會,建設全省首個民辦教育智能管理服務平臺。同時,在管理服務平臺公布機構年檢合格名單和違法辦學名單,為市民選取合法、合適的培訓機構提供保障。2019年檢學校2413所。其中,年檢合格學校2211所,責令整改和停止辦學等202所,相關名單已經教育政務網站、民辦教育智能管理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

    下一步,青島市教育局將積極作為,從行業準入、資金監管、聯合執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民辦教育培訓生態。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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