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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東輝:完善公司治理尚待多方形成“治理合力”

    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韋夏怡 李靜)“當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既面臨大股東‘一言堂’的問題,也存在內部人控制的情況,可以概括為‘大股東強、董事會弱、中小股東弱’。上市公司治理仍面臨著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教授施東輝指出。

    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教授施東輝 

    在他看來,中國公司的治理在不斷試錯、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規則先行、能力發展滯后”的特點。“尤其是過去十年,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在上市公司股東層面、實際控制人層面、管理層層面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公司治理新特點帶來了一系列新問題,但目前公司控制權市場、經理人市場、機構投資者等治理能力的培養機制尚未建立,中國公司治理框架尚處于單個力量主導的階段,尚未形成多種治理力量‘合力’。”他表示。

    為此,施東輝指出,中國上市公司要實現一流的公司治理,需依據國有控股和民營上市公司各自的特點,找到問題解決之道。

    談到作為資本市場重要主體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施東輝強調,可從三方面著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笆紫仁菍I化,要確保上市公司國有股所有權的行使機構通過專業化的組織和人員,按照專業化標準,履行國有股股東職責,進行國資管理,避免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內部運作和日常經營進行行政干預?!?/p>

    其次,他指出,國有控股公司要按照市場法則和市場化的要求進行運作,包括聘選機制市場化,建立公開、透明、統一、科學的國有控股公司董事和有關高管的推薦與提名程序;激勵機制市場化,建立系統、合理的績效評估機制和健全的薪酬機制;監督機制的市場化,建立控制權市場等有效的外部監督,以及內部審計制衡等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等。此外,國有資本的轉讓也應盡量按照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來進行。

    針對民營企業治理問題,施東輝稱,我國民營企業普遍具有股權集中度更高,內部治理更不規范等現象,存在著公司內部的“人治”、“專制”、家族式管理和“一股獨大”等特點,也更容易出現大股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問題。

    “需要特別關注的是民營企業中的家族企業?!笔〇|輝強調,家族企業具有民營企業公司治理的一般特征,同時具有其特殊性,如控制權更加集中,在治理上表現出親緣性,董事會、管理層中來自家族內部成員的占比通常會比較高,從而影響到企業文化和治理模式等。

    施東輝提出,可探索引導完善家族企業的公司治理。“首先是擴大職業經理人的范圍。除CEO以外,可在首席運營官等重要崗位上尋求職業經理人的參與。”他表示,此外,董事會層面派出家族非執行董事也會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在保持家族控制力的同時,減少家族對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直接干預,從而緩解企業可能出現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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