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張賽) 7月23日,市南區人民法院出動多名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青島某房地產公司名下財產采取扣押措施,成功扣押一輛價值百萬元保時捷汽車。
據了解,李某與該房地產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該公司未返還購房款及賠償,李某遂訴至市南法院要求償還購房款。市南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該房地產公司返還原告李某購房款1830200元、賠償損失396000元并承擔相應訴訟費。因該房地產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市南法院立案執行后,按照程序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但該房地產公司一直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市南法院遂將該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并將該失信行為在市南法院微信公眾號上進行了通告,但該公司一直未出面聯系執行法官。
為打擊被執行人逃避債務的行為,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南法院執行干警決定對該房地產公司名下車輛采取扣押措施。根據李某提供的線索顯示,該房地產公司名下保時捷汽車經常在其辦公地點出現。7月23日下午,市南法院執行干警緊急奔赴該公司辦公地點,順利找到該車輛。迫于強大的執行壓力,該房地產公司最終配合執行干警填寫查封、扣押清單等材料。執行干警全程錄音錄像,對車輛貼上封條,并將其開往車輛存放地,一個小時便順利完成了扣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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