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在吸納借鑒國內同類城市機場停車收費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對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政策進行了修訂完善,針對在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連續停放二日及以上的機動車,除保留現行日最高收費標準外,增加了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的計時收費標準,停放時間未達到每日收費上限的車輛,可按照具體的停放時長實現差別化收費。
將現行過夜車輛的按日計費相應調整為計時收費和日最高收費標準相結合,有利于增強機場停車收費政策的精細化、人性化,進一步提升青島國際機場停車管理水平。以小型車為例,同一車輛在青島國際機場近端停車場(P1、P2)連續停放超過一日的,第二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2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60元。連續停放第三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3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90元。從第四日起單日收費標準均按第三日單日收費標準執行。同一車輛在青島國際機場遠端停車場(P3)連續停放超過一日的,第二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2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20元。從第三日起單日收費標準均按第二日單日收費標準執行。
考慮到新舊政策銜接、停車收費設備調試運行等因素,修訂后的機場停車收費政策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督導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并密切關注機場停車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做好政策實施后評估,確保政策落細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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