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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出臺生活垃圾焚燒監管新標準

    近期,在史上最嚴新固廢法即將施行之際,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新要求,結合近年來的監管經驗,出臺《青島市生活垃圾焚燒廠監管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為青島市垃圾焚燒廠環保、安全運行提供堅實制度保障。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焚燒發電已成為主流垃圾處理方式。目前,山東省青島市已建成運行6座生活垃圾焚燒廠,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90%以上。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堅持運行與監管同步,針對不同的焚燒設施制定了相應的監管辦法。

    嚴格環保要求強化信息公開

    《標準》明確了垃圾焚燒處理產生的二噁英、重金屬等污染物必須開展檢測并嚴格達標排放,強化除臭消殺等過程控制要求;進一步嚴格信息公開,要求全市焚燒廠門口環保顯示屏公布煙氣排放指標,并通過有關部門網站對焚燒廠主要污染物對外公布,力求通過提高焚燒廠運行透明度,使社會監督更有力。

    明確宣教義務打造環保教育基地

    《標準》要求焚燒廠應設立環保宣傳教育區域及參觀通道,接待公眾參觀學習,主動接受公眾監督。下一步,青島市將結合垃圾分類工作,在多座垃圾焚燒廠開設垃圾分類互動區,面向廣大市民和中小學生開放宣傳環保知識和理念,倡導節能環保的生產生活方式,以實際行動打造島城環保教育基地。

    利用經濟杠桿設置運行"紅線"

    《標準》提出,焚燒廠運行企業虛報、瞞報計量及生產運行數據;發生安全生產、環境污染責任事故;未經環衛主管部門同意擅自停產;以及其他嚴重問題,環衛主管部門將按照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相關法律法規、特許經營協議等規定,采取扣費等措施,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

    《標準》的出臺,積極回應了市民關于“垃圾焚燒發電是否環保、安全,公眾怎樣才能了解垃圾去哪兒了”等問題,促進青島市市區兩級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監管機制更加健全完善,進一步提高全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為市民提供更加安心放心的居住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 記者 曹鵬  通訊員 王昕昕  馬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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