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葛均艷)5月28日,青島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建剛做客網絡問政,就“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與管理”有關問題回答了網友的問題。記者從網談中獲悉,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重點高危行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要進行備案。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后,向相應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張建剛在網絡在線問政中向網友介紹,一般來說,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對于網友關注的哪些企業需要備案的問題,張建剛進行了重點解答。他表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但是企業規模不同,風險不同,對應急預案編制的要求也不一樣,青島市應急管理局管理的重點是高危行業和人員密集場所。根據最新的管理辦法,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備案需要四樣材料,申報表、評審意見、應急預案電子文檔、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張建剛強調,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必須依法向社會公布。對外公布到不到位,是應急預案好不好用的一個關鍵。
網談中,張建剛還就網友提出的其他問題進行一一解答。記者從青島市應急管理局獲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與管理,具體由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負責,各大企業有相關需要可以撥打85916581進行咨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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