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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法院藍村法庭、華山法庭:社區互聯網訴訟服務工作站訴源治理顯實效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張海杰 通訊員 宮成群) 劉某、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被告,2017年法院判決被告徐某賠償原告劉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3萬余元。后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執行,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為此,即墨區人民法院聯合藍村鎮城后社區互聯網訴訟服務工作站共同化解糾紛,雙方初步達成了初步執行和解協議,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審判席“搬至”社區互聯網訴訟工作站,普法效果顯著

    社區互聯網訴訟服務工作站凝聚了社會治理力量,藍村鎮城后社區工作人員發揮德高望重、群眾認可的優勢,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工作局面由法院一家“單打獨斗”轉化為“多方參與”的新模式,實現了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近日,即墨法院華山法庭聯合龍泉街道,依托俞家屯社區互聯網訴訟服務工作站,打造防范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華山法庭庭長衣澤遠在工作站,通過互聯網智慧庭審系統,連線在家中的原被告,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社區調解員代表及群眾到現場旁聽了案件審理。將審判席搬進社區互聯網訴訟工作站,既能讓旁聽群眾直觀感受到工作站的便捷高效,又能加強普法宣傳,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調解能力,增進法院與社區調解組織的司法聯動性,為推進訴源治理、更好地服務轄區人民群眾打下良好的基礎。

    (華山)工作站立案窗口

    該案原被告雙方系長年合作伙伴關系。2013年,原告將涉案模具暫存于被告處,用于被告為原告加工產品使用,2019年10月,原被告雙方再次確認了存放的模具編碼、名稱、數量及狀況,均完好無損。之后,原告多次提出要將暫存的模具取回,被告均拒絕歸還。中間人曾多次進行調解,均因雙方慪氣而告終。庭審過程中,衣法官組織雙方調解,經過給原被告辨法析理,雙方達成初步調解意見。

    (華山)工作站人員配備

    俞家屯社區互聯網訴訟服務工作站位于龍泉派出所內,轄區內老百姓如有矛盾糾紛,到社區工作站即可享受訴前調解、網上立案、遠程庭審等訴訟服務,工作站充分發揮了基層法庭和基層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勢,進一步打通訴訟服務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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